雾里的书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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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君临
Pixiv 原文:小说 265597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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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ixiv 标签:民国 / 挠痒/挠脚心 / 羞耻/羞辱 / 我慢/忍耐 / 破防 / 囚禁/折磨 / tickle/tickling

1944年的重庆,雾总像化不开的牛乳,把整个城市泡得发涨。日头刚偏西,防空警报的余响还在雾里回荡。
天已经放黑。就连国立中央大学的钟楼都隐进了浓稠的夜色里,只剩下轮廓在雾中若隐若现。
唯有沿江那几座公馆还亮着灯,像浮在夜海里的孤岛,宋公馆的鎏金栏杆尤其扎眼,被探照灯照得泛着冷光,连栏杆上缠的西洋蔷薇都像镀了层金,与江对岸难民营形成刺目的对照。
沈若雁抱着刚抄写完的雪莱诗集,站在公馆雕花大门外,指尖捏着那张读书会的邀请函,纸角被雾汽浸得发皱。门内漏出的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,落在门前那片修剪得齐整的草坪上。
“沈小姐请进。”管家引着她穿过回廊,脚下的大理石地面光可鉴人,映出她洗得发白的布旗袍,领口那枚珍珠发卡是唯一的亮色,那是母亲逃难前塞给她的,她说“读书人要体面”。
走廊两侧的水晶灯晃得人眼晕,每盏灯都够她缴半年的学费,墙上挂着的油画里,卷发贵妇的绸缎裙摆像流动的黄金。
书房比她们整个宿舍还大,穹顶吊着盏三层水晶灯,光把书架上的烫金书脊照得发亮。雪茄和旧书的混合气味里,还飘着若有似无的白玫瑰香氛。
宋明轩正站在紫檀木书架前,指间夹着本烫金封面的诗集,转过身时,三国外语切换自如的语调里裹着笑:“你的译笔像雪莱的月光,干净得让人想弄脏。”他身上的定制西装熨得没有一丝褶皱,袖口露出的金表链在灯光下跳,和她袖口磨破的毛边形成无声的对峙。
沈若雁的脸红到耳根。她是外文系最穷的学生,与母亲和弟弟相依为命。民国二十六年随政府西迁,弟弟留在南京渺无音讯了,长沙沦陷后,她和母亲在逃难路上失联,全靠教会资助和抄写文稿维生。宋明轩是军政大佬的儿子,留过洋,却愿意办读书会帮扶贫寒学生,在她眼里,这简直是雾里的星子,遥不可及。
“宋先生过奖了。”她低下头,看见他锃亮的皮鞋尖离自己的布鞋只有半尺,慌忙后退半步,怀里的诗集滑出来,正好落在他脚边,纸页散开,露出她娟秀的字迹。
宋明轩弯腰拾起诗集,指尖划过她抄录的字迹,目光却不经意地落在她的脚上。那双布鞋的鞋帮磨出了毛边,脚踝在布袜的包裹下,露出一小截细瘦的弧度,像株在贫瘠土地上挣扎生长的芦苇。
“‘冬天来了,春天还会远吗’写得真好。”他的指腹“不经意”地擦过她的手背,像羽毛扫过,带着微痒的触感,视线却没离开她的脚,“以后常来帮我整理藏书吧,这些外文版的,正缺个懂行的人分类。”
第一次进书房整理时,沈若雁踩着木屐,这是她特意从箱底翻出的,比布鞋体面些。可刚擦完第三排书架,宋明轩就端着咖啡走过来,“不小心”撞了她一下,木屐应声落地,露出她光脚穿着的粗布白袜。袜口处磨出了洞,脚趾头怯生生地蜷着,她慌忙去捡木屐,他却按住她的手:“木地板滑,别穿这个了。”
那天她光脚整理完所有书籍,脚心被冰凉的地板浸得发麻。宋明轩坐在沙发上读诗,目光时不时扫过她移动的脚,像在欣赏什么稀罕物件。
傍晚离开时,他忽然递来一双缎面拖鞋和两双绸袜:“下次穿这个来,免得冻着。”拖鞋粉白相间,绣着缠枝莲,衬得她的布鞋像团抹布。沈若雁捏着鞋盒,指尖发烫,只觉得那缎面凉得像冰。
有次宴会上,宾客起哄让她朗诵《恶之花》,那些西装革履的“文化人”盯着她的领口笑,嘴角的笑带着毫不掩饰的轻佻,像在打量一件摆在橱窗里的货物。
“沈小姐,念段《腐尸》吧!”有人起哄,声音里的恶意刺破了虚假的体面。
沈若雁的指尖发颤,刚要开口,主位上的宋明轩忽然用银质烟嘴敲了敲桌面,清脆的声响让喧闹霎时静了静。“太拘谨了,”他嘴角噙着笑,眼神却像淬了冰,“要像夜莺一样放开嗓子,才配得上波德莱尔的诗。”
沈若雁攥紧诗集,书脊被指甲掐出深深的印子,她刚念到到“我的爱,你看这具尸体……”,宋明轩突然抬手打断:“站累了吧?”
不等她回答,就让人搬来一把高脚凳,凳脚纤细,镀着层金漆,“坐着念更自在。”
她只得坐下,把双腿斜搭在等底部,一双绸袜包裹的脚露了出来,他又笑着对众人说:“你们看,沈小姐连脚都透着书卷气。”
哄笑声里,他竟蹲下身,拿起她放在凳边的缎面拖鞋,用手帕轻轻擦拭鞋尖的灰。动作慢条斯理,指尖偶尔擦过她的脚背,像羽毛搔过皮肤,引得她浑身发颤。
“继续念啊。”他头也不抬,指尖却故意在她脚面处多停了片刻,指甲若有似无地刮过那片敏感的皮肤。
沈若雁的脸烧得能煎鸡蛋,想把脚缩回来,却被他用眼神按住,那眼神里的阴狠藏在笑意底下,像淬了毒的针。宾客们的目光齐刷刷扎在她的脚上,有人低声议论,有人端着酒杯凑近了看。
她死死攥着诗集,指节泛白,恨不得钻进地缝里,《恶之花》的字句在眼前模糊成一片,那些关于腐朽与欲望的诗行,此刻竟像在嘲讽她的处境。
真正的裂痕,从那份“援助报告”开始。宋明轩让她誊抄美国援助难民营的清单,钢笔尖在米稿纸上划过,她忽然发现,账面上“美国援助给难民营的一千袋面粉”可附在后面的发放记录,加起来竟不足二百袋。
“宋先生,这些数字……”她捏着清单站起身,声音里带着抑制不住的颤抖,“这中间差了八百袋,是不是……”
她话还没说完,宋明轩手里的红酒杯突然倾侧酒液“哗啦”一声泼在她的布旗袍上。深紫色的酒渍像道迅速晕开的血,瞬间浸透了薄薄的衣料,在洗得发白的布料上格外刺目,贴在她的胸前,凉得像块冰。
宋明轩慢条斯理地放下酒杯,水晶杯底与大理石桌面碰撞,发出清脆的响。他慢条斯理地掏出手帕擦了擦指尖,眼神里的笑意彻底消失了:“你读书读傻了?”
“这不是傻不傻的事!冬天快到了,孩子们等着粮食救命……”沈若雁攥紧了清单,“孩子们?”宋明轩嗤笑一声,突然伸手捏住她的下巴,指尖的力道让她下颌骨生疼,眼泪差点涌上来。“慈善是做给洋人和记者们看的,你以为我真要喂饱那些叫花子?”
他松开手时,沈若雁的下巴上已经留下几道红痕,她踉跄着后退半步,捂着下巴,一句话也说不出来,原来那些印在报纸上的“善举”全是假的。
“过来。”宋明轩转身坐回丝绒沙发里,手里把玩着那枚银质烟嘴,目光落在她的脚上,像盯着笼中的猎物,带着毫不掩饰的审视。
沈若雁的心跳突然乱了节拍,忍不住后退了几步,锦缎拖鞋在厚厚的地毯上蹭出细微的声响。
“你娘现在还没到重庆吧?”宋明轩的声音不高,却像重锤敲在她的心上,“按我说的做,她下个月就能到重庆;否则,你这辈子都别想再见到她。”
沈若雁的后背瞬间沁出冷汗,那件沾了酒渍的旗袍像块烙铁,烫得她浑身发僵。她明白过来,自己从踏进这座公馆开始,就早已成了他掌中的棋子。
她深吸一口气,一步一步朝着沙发走去,锦缎拖鞋在地毯上蹭出细微的声响,像踩在自己绷紧的神经上。
“停。”他的声音不高,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。沈若雁僵在原地,感觉他的目光顺着她的裤脚往上爬,最后停在那双锦缎拖鞋上。“脱了。”
沈若雁猛地抬头,眼里的错愕像被惊扰的鹿。“宋先生……”她的声音里带着最后的挣扎。
“我说,脱了鞋。”他把烟嘴按在烟灰缸里,发出“滋”的一声轻响,烟雾缭绕中,他的眼神冷得像冰,“我的规矩就是规矩。”
沈若雁的手指在裤缝里绞成一团。可她不敢违抗,只能弯腰拖鞋,锦缎拖鞋落在地毯上,发出沉闷的响 像是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。踩在冰凉的地毯上,她的脚趾蜷起来,像要抓住什么,却什么也抓不住。
宋明轩忽然笑了,那笑声里带着一种诡异的满足。他从沙发上站起身,皮鞋踩在地毯上悄无声息。
他绕到沈若雁身后,指尖突然划过她的脚踝,像条冰凉的蛇。沈若雁吓得浑身一颤,差点摔倒,他却伸手扶住她的腰,迫使她站稳。
“慌什么?”他的气息喷在她的颈窝,“你的脚,比那些穿高跟鞋的小姐有意思多了——带着点野气。”
他让她坐在地毯上,背对着他,说是要“教她学礼仪”。可那所谓的礼仪,不过是他羞辱她的借口。
沈若雁刚在地毯上坐稳,便感觉到一道灼热的视线落在自己的脚上,他脱掉了他的绸袜,仔细端详起她的脚。
沈若雁的脚,因为跟着学校迁移四处避难迁移常年行走略显粗糙,虽说没有什么保养,但是脚型极好,也没有死皮,脚趾修长,趾骨分明,脚背白皙脚掌上纹理清晰。
他就那样俯身端详着,目光从她蜷曲的脚趾,滑过微微泛红的脚心,再到脚踝处那圈被袜口勒出的浅痕,像在欣赏一件稀奇的物件,眼神里透露出玩味与轻蔑。
沈若雁看不到的是,宋明轩虽是一个男人,指甲修剪得圆润,且留着恰到好处的长度,边缘磨得光滑,在灯光下泛着淡淡的弧光,像精心打磨过的玉片,偏生此刻成了最折磨人的利器。
他的指甲轻轻刮过蜷曲的脚趾缝,不是尖锐的刺痛,而是带着韧劲的摩挲,蹭得她脚趾猛地绷紧。沈若雁下意识想缩脚,脚踝却被他掌心按住,那点力道像铁钳,让她动弹不得。
突然,他的食指指甲顺着足弓的弧度滑下去,在脚心最洼陷的地方停住。那里的皮肤薄得能看见淡淡的青色血管,被指甲盖轻轻一按,瞬间泛起一圈涟漪,紧接着,指甲开始小幅度地画圈,反复碾过那片敏感地带。
痒意“轰”地一下从脚心炸开,像有无数只小虫子顺着血管爬,钻得她五脏六腑都跟着发颤。
沈若雁的脚趾猛地蜷缩,脚掌泛起褶皱,想把那点痒意裹住,可指甲却像长了眼睛,精准地追着蜷缩的弧度碾过去,更加密集的痒感袭来。
“唔……”她死死咬住下唇,齿间立刻渗出血丝。那声差点泄出来的闷哼卡在喉咙里。
宋明轩仿佛嫌不够,其余手指也是加入进来,在脚心那片泛红的皮肤上轻轻拨弄起来,仿佛弹琴一般,指甲边缘偶尔蹭过皮下的筋络,麻意顺着腿根往上窜,激得她小腿肌肉突突直跳,脚趾不受控制地张开又蜷起,像条离水的鱼在徒劳挣扎。
“知识要低头学,体面也要低头换。”他在身后低笑,气息喷在颈窝,带着酒气的热。
但是他并未停手,甚至没有减弱,指尖疯狂地责弄着柔软的脚掌,指甲飞快地刮擦着敏感的脚心,痒意瞬间变得强烈起来,沈若雁再也忍不住,喉咙里泄出一声破碎的呜咽,清脆的笑声传来。
她想挣扎,想把脚抽回来,可脚踝被他按得更紧,那双手仿佛长在了她的皮肤上。指甲还在慢悠悠地动,时而轻刮,时而重碾,把那点可怜的尊严一点点磨碎在掌心。
直到沈若雁脚心的皮肤被磨得发红,他才终于收回手,指尖的指甲上沾着一点细微的汗渍。沈若雁瘫坐在地毯上,脚还在不受控制地抽搐。
自此之后,那间堆满外文书籍的阁楼,便成了沈若雁的刑场。宋明轩总在午后阳光斜斜切进来时,让她跪在冰凉的地板上,抄写雪莱的诗稿。他则坐在对面的丝绒沙发里,指尖把玩着那枚银质烟嘴,目光落在她的脚上。
只要她错一个字,就得穿着暴露礼服,露趾凉鞋,去宴会服侍那些“贵客”。
所谓“贵客”,不过是些酒气熏天的军官,和几个斯文败类的文人官僚,在外还有人叫他们一声党国的干成,而在这里便本性暴露无遗,他们看她的眼神,像打量牲口般。
那天的宴会格外热闹,水晶灯的光晃得人眼晕。宋明轩喝得酩酊大醉,突然指着角落里的她,对满堂宾客高声道:“你们看沈小姐的脚,是不是像块未经雕琢的玉?
哄笑声瞬间炸开来,有人吹起尖利的口哨,有人端着酒杯起哄:“宋少眼光好!这脚确实嫩!
沈若雁的脸“腾”地一下烧起来,她攥紧裙摆想往后退,却被两个穿黑西装的保镖按住,“放上去。”宋明轩的声音裹着酒气,砸在她耳边。
矮凳被硬生生塞到她脚下,保镖按着她的膝盖往下压,她被迫坐下,双脚被架在了凳面上。
那姿势像供人观赏的物件,羞耻得让她指尖发颤。宾客们的目光齐刷刷扎过来,像无数根细针,刺得她浑身发疼。
宋明轩蹲在她面前,指尖夹着支燃着的烟,猩红的火光明灭不定。烟灰簌簌落在她的脚背上,烫得她猛地一颤,却被保镖按住动弹不得。
他没急着动手,只是用那枚银质烟嘴,在她蜷曲的脚趾缝里慢慢划着圈,冰凉的金属蹭过细嫩的皮肤,激起一阵战栗。
“听说你最怕痒?”他笑起来,言语里带着醉气“今天就让大家开开眼,读书人连痒都忍不了,还谈什么风骨?”
她的身体瞬间绷紧,脚趾下意识蜷起,想躲开那冰凉的触碰。
可宋明轩早有准备,另一只手按住她的脚背,将她的脚牢牢锁在凳面上。指腹突然在她的脚心打起个圈,像羽毛扫过水面,激起一圈圈痒的涟漪。
她死死咬着唇,把呜咽憋在喉咙里,齿间渗出血丝也不敢松口,倘若那声若泄出来,就成了彻底臣服的证明。
“动了动了!宋少快加点劲!”周围的哄笑声越来越大,有人拍着桌子叫好,有人举着酒杯凑近了看,“这脚抖得真有意思!”
宋明轩突然扔掉烟,再次变化了挠痒的手法,只见他用一只手握住沈若雁的脚趾,用力向后一扳,然后另一只手的手指会聚在一起,伸向了娇嫩的足心,足心中最娇嫩的嫩肉,就这样被他锋利的指甲来回搔弄刮动。
痒意瞬间变得尖锐起来,像无数只蚂蚁钻进骨髓,又像有细针在扎,她的脚猛地抽搐起来,脚趾绷得发白,却被他的掌心死死按住,连缩一下都做不到。
“动一下,”他凑到她耳边,声音轻得像耳语,“我就把你弟弟的遗物,扔到嘉陵江里。”
痒意和恐惧绞在一起,她的眼泪再也忍不住,顺着脸颊滚下来。
她只能拼命掐自己的大腿,指甲几乎要嵌进肉里,血丝顺着指缝渗出来。
周围的目光像烧红的烙铁,烫在她的脚背上、脸上、裸露的脚踝上。有人拍着手笑,有人低声议论“这丫头真不经逗”,那些声音混着宋明轩低低的笑,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,把她困在中间。
宋明轩挠的得更用力了,从脚心到脚跟,再到脚趾缝,每一寸敏感的皮肤都不放过。痒意越来越凶,像要冲破理智的堤坝,她的喉咙里涌上压抑的闷笑,又被死死憋回去,变成痛苦的呜咽,在喧闹的宴会上显得格外刺耳。
“知道错了吗?”他忽然停手,指尖沾着她脚心的汗,举到她眼前晃了晃,像在炫耀自己的战利品。
她浑身发抖,嘴唇哆嗦着说不出一个字,只能拼命点头,泪水模糊了视线,连他的脸都看不清了。她那文人尊严早就被碾碎在那阵钻心的痒意里,无影无踪了。
直到他终于松开手,她慌忙把脚缩回来,死死藏在凳子底下,像藏起一件见不得人的脏东西,连脚趾都蜷得发僵。
周围的哄笑声渐渐平息,那些目光里的嘲弄,比刚才的痒意更伤人,一点点凌迟着她仅存的骄傲。
阁楼的地板铺着厚厚的西洋地毯,绒毛柔软,可宋明轩偏要沈若雁光脚走路。“这样才不会弄脏书。”他笑着说,手里却捏着根细竹鞭,只要她的脚沾到一点灰尘,哪怕是窗台上飘进来的半片落叶。竹鞭就会“啪”地落在脚背上,留下一道艳红的痕,像雪地里绽开的血花。
沈若雁光脚踩在地毯上,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。她得时刻盯着地面,仔细避开那些细微的尘埃,稍有不慎,那道红痕就会叠加在旧伤上,疼得她眼眶发烫。
阁楼的锁换了新的,黄铜锁芯沉甸甸的,在月光下泛着冷光,像只不眠的眼睛,死死盯着里面的人。
阁楼成了她的监狱。这里堆满了十八世纪的外文珍本,宋明轩却让她翻译那些描写糜烂生活和污秽露骨的小说。沈若雁翻译的色情小说摊在紫檀木桌上,那些污秽的句子被泪水浸得发皱,墨迹晕开,像她心里散不去的阴影。
宋明轩进来时,皮鞋踩在地毯上悄无声息。他手里拿着支针管,透明的液体在里面晃,泛着诡异的银光“这是从德国带回来的‘清醒剂’,”他笑着按住她的肩膀,“译得太慢,得帮你提提神。”
针尖刺破皮肤时,沈若雁猛地挣扎起来,像被踩住尾巴的猫,她死死咬住他的手臂,齿痕深可见血,在月白色的布料上洇出红印。他却不躲,反而低笑出声,另一只手按住她的后颈,迫使她抬头看着他:“越烈越好,驯服烈马,才有意思。”
药物让她整夜睡不着,脑子像被塞进了一团乱麻,嗡嗡作响,身体却沉得像灌了铅。宋明轩就坐在对面的沙发上,慢条斯理地翻着书,时不时抬眼看看她,像在监视一头被困的猎物。
那些污秽的句子在眼前扭曲、旋转,她的指尖发颤,钢笔好几次差点掉在地上。稍有停顿,他便放下书,走过来拽过她的脚。她的脚在冷空气中冻得有些发白,脚背的红痕还没消退,此刻被他攥在掌心,像只受惊的鸟。
银质烟嘴被他随手放在桌边,泛着冷光冰凉的指间突然按在她的脚心,沈若雁浑身一颤。。
“‘痛苦是欢乐的李生兄弟’,”他念着雪莱的诗,语气里带着嘲弄,沈若雁几根脚趾蜷缩,足底开始变成了一个褶皱,宋明轩指腹在她最敏感的脚心处攀爬,力道不轻不重,却精准地勾着那股钻心的痒,“你看,连诗人都懂这个道理。”
痒意钻进骨头缝里,像有成百上千只蚂蚁在啃噬。指甲几乎要嵌进掌心,却不敢抽回脚,上次她挣扎着躲开,他就让两个保镖按住她的腿,用柔软的鹅毛搔了她半个时辰,直到她浑身瘫软,连哭的力气都没有。
此刻她只能死死咬着下唇,尝到了血腥味。译稿上的字迹在眼前模糊成一片,那些不堪的词句和钻心的痒意搅在一起,让她的译文颠三倒四,错字连篇。“又错了。”宋明轩的声音像冰锥,落在她耳边。
他的指手突然加重力道,一只手抓住他的脚趾,指甲在脚心画着更深的圈,痒得她花枝乱颤。而她只能试图摇晃脚,让脚趾得以解脱。
可是在这极小的范围内宋明轩的手指宛若附骨之蛆一般,指甲扣挖这如白玉般的脚心,她只能任由那股痒意反复冲刷理智,译稿上胡乱不清的译文,则会换来他变本加厉的“惩罚”,墨水晕开的痕迹像她心里蔓延的屈辱。
雨夜他把她关在浴室,瓷砖地面泛着冷光,寒气从脚底往上钻,瞬间浸透了单薄的衣衫。“跪在这里,”他靠在门框抽烟,烟蒂的红光在雾汽里明灭,“我数到一百,就带你见娘。懂了吗”自母亲安全到重庆,沈若雁还未见过,她早已被囚禁在了这公馆里,仿佛笼中之鸟。
沈若雁刚跪下去,膝盖就被冰凉的瓷砖冻得一哆嗦,两个穿着黑裙的女佣推门进来,手里拿着细韧的麻绳。宋明轩弹了弹烟灰,漫不经心地抬下巴:“绑上。”
她还没反应过来,就被女佣按住肩膀压在刑架上。那刑架是金属做的,牢牢锁住她的手腕和腰腹。双腿被硬生生拽得并拢,向前伸直,脚踝处的铁环“咔哒”一声扣紧,动弹不得。女佣竟拿着麻绳,将她的脚趾头逐一捆绑,再用力向后拉扯,迫使脚底板硬生生挺起来,无法躲避、无法防御,也无法收缩。
虽说已被宋明轩囚禁许久,沈若雁脚上的“照料”却从未间断,甚至精细得令人发指。那些她从前听都未曾听过的国外护肤品,装在描金的玻璃瓶里,被女佣每日按点送来,有带着玫瑰香的软膏,涂在皮肤上凉丝丝的,据说是法国贵妇用来护养的;有透明的凝露,抹开就化成水,说是能让粗糙的皮肤变得像丝绸般滑嫩。这些稀罕物,全被宋明轩勒令用在她的脚上。
更荒唐的是,在这连米粮都要精打细算,普通人家连饭都吃不饱的年月,他竟让人每天用新鲜牛奶给她泡脚。久而久之,她的脚竟真的变得异常细嫩。原本因流亡时期留下的薄茧被磨得无影无踪,皮肤白得像玉一般柔滑,她知道,这日复一日的“保养”,不过是为了让接下来的折磨,来得更痛彻心扉罢了。
宋明轩慢条斯理的伸出右手食指,用尖尖的指尖顺着沈若雁的脚掌上的纹路玩起了临摹。
沈若雁的脚掌几乎被扳成了半圆,上面的纹路都比平时要更加的清晰。宋明轩就顺着那些纹路慢慢地游走,一根换到另一根,尖利的指甲始终不离开沈若雁的脚掌“一。”他开始数数。
“二。”痒意顺着脚心往腿根爬,她的喉咙里涌上细碎的颤音,死死咬着唇才没笑出声,这比哭更难堪,多日保养下,她的敏感度早已今非昔比。
“三。”他的指尖突然加重力道,刮过她脚心上,痒得她浑身发抖。
宋明轩的动作不疾不缓,仿佛在细细打磨一件工艺品,他甚至会偶尔停手,看着她因痒意而绷紧的身体,听着她断断续续的呜咽。
数到二十时,她已经汗湿了后背。脚心的皮肤被冷水浸得发白,那股痒却像生了根,就算他收回手,也依旧在皮肉里钻。
她死死闭着眼,听着他慢悠悠的数数声,听着外面的雨声敲打着玻璃窗,感觉自己像被扔进了冰水里一般。
宋明轩变化了手法,他拿出两把檀木齿梳,这梳子极为小巧,做工精美。宋明轩将细梳子卡进了沈若雁的脚趾缝,开始快速来回拉扯,沈若雁的脚趾张开,脚趾缝深处的嫩肉完全暴露梳齿之下。
沈若雁的身体猛地绷紧,铁环勒得手腕生疼,她脚趾被麻绳捆着,连蜷一下都做不到,只能感受这钻心的痒。
“嘻嘻哈哈哈嘿嘿啊啊哈哈哈哈哈哈……”沈若雁身体还是不收控制地痉挛了起来,便是身下的木架也发出嘎吱声,她再也法控制自己的嘴角,清脆的笑声传来。
宋明轩兴致大增,手法变换间,齿梳又被他用在了沈若雁的整个脚底,时而在脚掌上横竖梳动,时而又转回脚趾缝中刮挠,上下翻飞。
梳齿与沈若雁脚心每次接触,都会深深的陷进肉中,然后在红润的皮肤上留下一道醒目的白痕。
随着“五十。”传来他终于停了下来,那两把齿梳终于从沈若雁的脚心上挪开。
“痒吗?”沈若雁还是大口地喘着粗气,娇躯依旧不住地颤抖,眼泪从眼角滑过脸颊落在丝裙上,凌乱的青丝粘在汗湿的颈窝,狼狈得像被暴雨淋透的鸟。
她咬着牙不说话,宋明轩却笑了,突然将烟蒂的侧面往她蜷曲的脚趾上一蹭。滚烫的余温混着未散的痒意猛地炸开“啊——”她痛得浑身一抽,那点死死绷着的倔强瞬间崩裂,含糊的声音从齿间挤出来:“痒……”。
“早说不就省事了?”他扔掉烟蒂,从一旁的银盘里拿起个琉璃瓶“最后的五十下,你自己数。”
透明的精油顺着他的指尖倒在她的脚上,精油从脚尖低落,顺着脚趾缝流上脚掌,滑过泛红的脚心。而宋明轩似乎还认为精油流的不够快,伸出手指将精油在她的足底涂抹均匀。
而宋明轩则是拿起了两把毛刷,尖锐的硬刷毛抵在脚底有些刺痒,可在精油的润滑之下,刷动起来便只剩下了痒感。
“哈哈哈哈哈哈五十一哈哈哈哈哈哈……”沈若雁的笑声突然炸开,是彻底破防的带着哭腔的大笑。可爱曼妙的脚底板,在经过了润滑油的清洗后,这双美丽的玉足已经变得敏感无比,此时的它们,正在享受着从来没有享受过的绝望处刑。她的身体在刑架上剧烈扭动,铁环发出刺耳的碰撞声,眼泪混着笑从眼角飞出来,砸在瓷砖上碎成一片。精油让每一寸皮肤都变得滚烫而敏感,密集的刷毛使痒感连绵成片,包裹她整个脚。
“五、五十二……哈哈哈哈……停!别、别刷了……哈哈……”她想躲,脚趾却被麻绳勒得死死的,脚心被迫挺得笔直,连一丝闪躲的余地都没有。硬毛刷时而碾过脚心处,时而扫过蜷曲的脚趾缝,精油被带得四处飞溅,在灯光下闪着油亮的光。
“六十五……哈哈……饶了我……哈哈……”
“六十六……哈哈……我错了……真的错了……”她的脚在束缚中徒劳地抽搐,却被麻绳和铁环牢牢锁着,连一丝闪躲的余地都没有,她可爱曼妙的脚底板,在经过了精油的清洗以及先前的挠痒,变得敏感无比,此时的它们,正在享受着从来没有享受过的绝望处刑,只能任由那痒意反复冲刷理智的堤坝。
宋明轩手中刷子刷挠着,越来越快,无数刷毛像是犁地一样将沈若雁足底的精油划出一道道痕,白皙的玉足最终染上了一层粉嫩的色彩,随后忠实的将痒感灌满她的头脑。
当她数到九十的时候,宋明轩突然停了手,硬毛刷悬在半空,精油顺着刷毛滴在她的脚背上,凉得她一颤。“光笑可不够。”他的声音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,“说‘我的脚最怕痒’。”
沈若雁的笑声戛然而止,只剩下急促的喘息。脸颊烧得滚烫,比脚心的痒意更难耐。她咬着唇摇头,齿间的血腥味混着哭腔涌出来:“不……”
“不说?”宋明轩挑眉,手腕一转,硬毛刷突然狠狠扫过她的脚弓。“哈哈哈哈……”痒意瞬间炸开,她笑得浑身抽搐,眼泪糊了满脸,“我说!我说……哈哈……我的脚……我的脚最怕痒……哈哈哈哈……”
“大声点。”他的指尖在她发烫的脚背上轻轻划着,像在催逼更难堪的话。
“我的脚最怕痒!”她几乎是吼出来的,声音嘶哑,带着破罐破摔的绝望,让她恨不得钻进地缝里。
沈若雁已经彻底在剧烈的痒下屈服了,为了能让宋明轩停手,她是什么都顾不得了。
硬毛刷再次动起来,刷子在她的双足上飞快地挥舞着,让无数根刷毛在脚底板上疯狂地横扫。一寸嫩肉都被这些刷毛粗暴地侵犯着,每一寸的肌肤都在被这些刷毛粗暴地掠夺。“九十一九十二……哈哈哈哈……”她的笑声里掺着呜咽。
宋明轩却不肯罢休,俯身凑到她耳边:“说‘请宋先生挠我的脚心’。”
“请哈哈……宋先生哈哈哈哈……挠我脚心……哈哈哈哈……”她的话不成句,像被痒意抽走了魂魄,只剩下最卑微的乞求和顺从。脚心的皮肤被刷得发红,宛如在热水里泡过一般。精油混着泪水淌得满地都是,
“九十九……”她的声音嘶哑得像破锣,眼泪和汗水混在一起,顺着下巴滴在脚背上,和精油融成一片。宋明轩看着她涣散的眼神,终于放缓了动作。
“一百。”数到一百时,她已经连哭喊的力气都没了,只剩下断断续续的抽噎,嘴里还在无意识地重复:“我的脚最怕痒……宋先生饶了我……”
“知道该怎么做了?”宋明轩捏着她的下巴,迫使她抬头看着自己。她的眼睛红肿得像核桃,里面没有了之前的倔强,只剩下浓浓的恐惧和顺从,像只被驯服的小猫。
沈若雁点了点头,泪水再次涌出来,这一次没有笑,只有无声的屈服。她连最后一点骨气,都被那把硬毛刷和满地的精油,刷得干干净净。
宋公馆的读书会照旧开着。新的女学生穿着精致的舞鞋,脚踝系着丝带,宋明轩坐在台下,偶尔会蹲下身,帮她们整理鞋带,像当年对沈若雁那样。宋明轩会握着她的脚踝对宾客笑:“真正的美,要从脚下看起。”他也会手里捧着本手抄诗集,笑着对宾客说:“这是学生送的,字里全是敬意。”没人注意他袖口露出的银质烟嘴,更没人记得那个被雾卷走的、叫沈若雁的姑娘。

后来,有人在码头看见她。她坐在石阶上给难童缝补水手服,针脚又密又稳。沈若雁偶尔会在缝补的布片上,无意识地绣出雪莱诗里的短句,针脚歪歪扭扭,像她再也站不直的理想。
江风穿过码头的铁架,呜呜地响,像无数本被撕碎的诗集,远处公馆的灯火在雾里明明灭灭。
有个戴眼镜的先生问她:“姑娘看着像读过书的,还读雪莱吗?”她手里的针线顿了顿,继续缝补那件和自己当年校服很像的衣服,声音轻得像雾:“雪莱笔下的春天,来不了这里。”
这里的秩序从未崩坏,因为对宋明轩们来说,保持这里的黑暗与肮脏,才符合自己的利益。
而那片在黑夜里亮起的光,终究照不进大多数人的雾……